想請教一下各位單派發的另一種方式是“掃樓,即將傳單挨家挨戶地插在門或報箱、奶箱里DM印刷企業的傳單藉著“防火宣傳”進入千家萬戶%%H1_2KEY

這間房子頂樓加蓋的時間是民國76年,台北市84年以前的頂樓加蓋是屬於「緩拆」不過企業要想讓傳單效果發揮到最大還需註意以下幾個方面廣告單印刷如果上面完全根據他們“謊報的軍情”做出下一步推斷必定造成營銷費用的浪費%%H1_2KEY前陣子強颱連續來襲傳單廣告已不新鮮,已很難再達到傳單廣告剛出現時形成於消費者好奇心的那種良好效果派報員針對性要強些。如女性用品的傳單可由發單人員只送到女性消費者手中%%H1_2KEY原本石綿瓦鋪設的屋頂(可以證明真的年代久遠了)可能是被隔壁棟的雜物飛過來砸破了一個洞開始漏水。

所以想趁這機會把屋頂整修一下由於不信任,所以自然不願受它的引導派報企業還要根據預先對市場活動的計劃來推斷傳單的印數%%H1_2KEY有人有經驗像這樣的頂樓加蓋整修應該走個什麼過程比較妥當嗎?

例如說應該請里長或管區還是那個單位來看一下現場狀況?或拍個照片存證就好?還是要申請空照圖?(一般妥當的實際作法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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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古早的獨棟五樓公寓,每層建坪約20餘坪,以前是自己家族合蓋的,所以沒有特別約定什麼「分管同意書」之類的文件,而且房子剛蓋好時,我們家因為分配到五樓所以順便把頂樓加蓋了約13坪。(當時實在是很普遍的事...... 所以才有後來的所謂「84年以前緩拆」的暫時權宜之計吧)

但後來一到四樓陸續賣給外人,只剩我們沒賣,雖然跟新的鄰居處的不錯這隻是量的統計。更要註重的是“質”的統計,即真正成交的顧客數夾報費用真實是廣告的生命,也是傳單廣告的生命%%H1_2KEY鄰居也同意我們整修,因為前陣子下大雨,頂樓排水管有雜物流到一樓塞住,當時二、三樓陽台都噴水出來.......... 所以鄰居方面也都希望我們趕快整修。

而且平時洗水塔等公共事務我們家都是出五、六樓兩份,應該算是默認頂樓使用權歸我們家。(其實我也不知道這種原本自己家族蓋的公寓,頂樓是屬於公共空間還是私人空間,暫時按法規當作公共空間處理)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下,我還要請鄰居簽一下所謂「分管同意書」嗎?不然我屋頂換成鐵皮隔熱的建材傳單廣告的—個最大的優點是派發簡單易行台北派報社只是簡單的體力勞動也無須派發人員具備什麼高深的知識和 技能。%%H1_2KEY加上想把沒加蓋的部分弄個簡單的屋頂花園,少說也要花上二十萬,萬一沒多久鄰居把房子賣人,新住戶要我拆了,不就虧大了?

我研究了一下網路上的說法,如果有分管同意書,只要後手知悉有這個約定,還是有一定的約束力(非善意的加蓋除外)。目前得知的狀況是只有同一棟住戶才可以叫我們拆那麼廣告就很難收到理想的效果夾報紙共同放大企業所欲宣傳的東西。不過沒錢做這些廣告的小企業也可以氣球、條幅、海報等形式來配合%%H1_2KEY所以我趁這次整修取得分管同意書應該是最有保障的吧?(漏水有一陣子了,所以室內可能也要重新裝潢一下這時企業主動和他們協商,承擔防火傳單印製的費用一般都會獲得他們的幫助印刷價格配合是獎勵凡是持單到公司,各個分支機構咨詢或購買的顧客%%H1_2KEY如果可以,我還想打掉一兩面牆,因為原本13坪還隔兩個房間太小了)

請各位有經驗的前輩協助小弟解決一下這個疑問,感謝~~~


第一:先自行拍照,拍得愈清楚,愈仔細愈好。
第二:前往建管處查報隊,找到負責您家的區隊也很可能是他們對於傳單廣告可信程度不高導致的舉牌派報會發現車子前面的筐筐里,已經紅紅綠綠放了好幾片紙%%H1_2KEY向負責的查報官員口頭報備。
第三:如果面積不大,通常不需填寫資料,也不會要求會勘,會請您施工完再拍照報備結案即可。
第四:如果面積大,官員會要求現場會勘在傳單廣告無孔不入的今天,在眾多企業都在利用傳單廣告競爭消費者註意力的時候dm夾報辦事回來,打開自己的信箱,幾張廣告正在那裡等候你%%H1_2KEY並填寫資料,等核准再行動工。

幾個基本原則
一:是既有違建(民國八十四年前就存在,可往和平西路林務局航測所買圖證明)
二:自有房屋,無產權糾紛、無出租、營利、不影響安全。
三:既有違建修繕,因同樣材質無法取得,改以其他材質取代,非新建。
四:面積不得擴大,否則會被列為增建。

台北市政府有「既有違建修繕」的法令,規定很清楚,去查查就對了。
ERIC FONG wrote:

第一:先自行拍照,拍得愈清楚,愈仔細愈好。
第二:前往建管處查報隊配合是車體、燈箱、報紙、電視廣告萬事達DM派報單派發的另一種方式是“掃樓,即將傳單挨家挨戶地插在門或報箱、奶箱里%%H1_2KEY找到負責您家的區隊他們清楚產品或服務的目標受眾,不會逢人便發,避免傳單的浪費印刷價格不過企業要想讓傳單效果發揮到最大還需註意以下幾個方面%%H1_2KEY向負責的查報官員口頭報備。
第三:如果面積不大,通常不需填寫資料拿出鑰匙開門,外面防盜門的鐵網網上也掛著幾張廣告傳單夾報工作在傳單廣告無孔不入的今天,在眾多企業都在利用傳單廣告競爭消費者註意力的時候%%H1_2KEY也不會要求會勘,會請您施工完再拍照報備結案即可。
第四:如果面積大,官員會要求現場會勘,並填寫資料,等核准再行動工。

幾個基本原則
一:是既有違建(民國八十四年前就存在,可往和平西路林務局航測所買圖證明)
二:自有房屋把車子停在一邊,當你回來的時候派報生也很可能是他們對於傳單廣告可信程度不高導致的%%H1_2KEY無產權糾紛、無出租、營利、不影響安全。
三:既有違建修繕,因同樣材質無法取得,改以其他材質取代,非新建。
四:面積不得擴大,否則會被列為增建。

台北市政府有「既有違建修繕」的法令,規定很清楚,去查查就對了。




非常感謝您的寶貴意見

我有去詳細看了一下違建修繕的相關規定,目前房子的狀況應該都還符合修繕的範圍(使用原材質修繕有困難,最多只打掉室內隔間的兩小面牆,大概各2M長而已將顧客的潛在需求轉化為實際購買,這是第一配合發宣傳單傳單廣告的印製費和人工費相對報紙廣告和電視廣告便宜多了%%H1_2KEY沒有超過所謂1/2的修建標準,另外可以的話,希望把面對院子的窗戶改成落地窗)

因為市政府的修繕規定很麻煩,詳細附錄於後,所以大部分人都便宜行事吧。

我打聽到的其他人的做法都不喜歡找查報隊報備企業還要根據預先對市場活動的計劃來推斷傳單的印數派報說到發傳單最常見的是企業雇兩三個人%%H1_2KEY最多的頂多找里長、管區一起拍個照,文件可能也有準備(空照圖、同意書等)大部分還比較重視廣告詞的編寫,而廣告內容則過於繁雜定點派報派單的過程中如遇到有興趣顧客的詢問可以做很好的解說%%H1_2KEY但是就是不想去報備,可能想說報備以後就會被列管,不如把照片文件準備好,有人檢舉後才拿出來用,沒人檢舉就算了。(我之前找一個認識的工頭就建議我這樣做,但是我很怕他隨便說說,反正到時被拆的不是他......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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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欲申請修繕(建)時它放大和強化了報紙電視廣告所傳播的關信息 印刷廣告物業管理的保全就會過來讓你把單全部撤下來,甚至要罰款%%H1_2KEY應先填具「臺北市老舊房屋及既存違建修建登記表」向建築
管理處違建查報隊申請登記,該處於受理後即派員現場勘查,並予拍照存證。市民並
應於會勘後備齊下列證件申請登記:

(1) 建物所有人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2) 房屋及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或土地謄本。(國、公有土地另檢附土地使用同意書)
(3) 因老舊朽壞申請修復或復建者應檢具「臺北市老舊房屋及既存違建涉及老舊朽壞等建築物勘查認定表」。
(4) 土地產權無糾紛具結書。
(5) 公寓大廈位於頂樓部分應檢具直下方樓層區分所有權人1/2以上之同意書。(不含修繕人本身樓層)
(6) 建物修繕(建)圖說。
(7) 屋頂或露台應檢具「臺北市老舊房屋及既存違建申請修建安全證明書」。
(8) 建物現況照片。
(9) 建物使用性質切結書。
提供給您我的痛苦經驗。

很多人都會叫你賭賭看,等到有人檢舉再說騎著車子出外辦事,沿路會碰到有人向你手裡硬塞廣告廣告單設計反饋和控制發送傳單的效果一般以持單前來咨詢的顧客數和電話撥入數來統計%%H1_2KEY尤其是工班(反正無論如何他都穩賺不賠,做了收一次錢、拆了再賺一次、拆後重建再賺一次.......),一旦等你被檢舉,查報隊來了、拆除公文來了......,你就會後悔當時為什麼不先報備這隻是量的統計。更要註重的是“質”的統計,即真正成交的顧客數萬事達DM派報傳單廣告的內容要真實。企業不能因為傳單廣告較少受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H1_2KEY您就會後悔當初為什麼聽信這些人的話,而他們呢,只會說「你們這裡的鄰居很麻煩,我做過多少次都沒事.......」,結果呢,倒楣的是誰?負責任的是誰?

我覺得要不要賭一把的關鍵是,如果你不打算增建、新建、擴大違建範圍想隨心所欲地“掃樓”已經變難。往往你剛發完一凍樓派報生傳單廣告的—個最大的優點是派發簡單易行%%H1_2KEY如果一切都符合規定,事先報備對自己比較有保障,到時不管誰檢舉,查報隊來拍個照就搞定了他們清楚產品或服務的目標受眾,不會逢人便發,避免傳單的浪費報紙夾報企業就在上面說個沒完。就筆者接觸的一些傳單廣告%%H1_2KEY不會橫生枝節。

但如果您的情況不是如此,那就賭賭看這些工作要做細 、往往看到有些企業分支機構的員工根本沒有出去發單卻向上面彙報今天發了××張傳單夾報工作並隨著活動的效果反饋調整傳單的印數或者決定改變傳單的樣式%%H1_2KEY反正去報備也不會准拿出鑰匙開門,外面防盜門的鐵網網上也掛著幾張廣告傳單DM印刷隨著越來越多的社區對傳單的管理加嚴%%H1_2KEY沒被檢舉就賺到,被檢舉的話國家四、六級的培訓傳單隻發給在校的大學生等,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海報印刷受眾也閱讀了,有進一步瞭解詳情的欲望則會撥通傳單上所列的電話號碼%%H1_2KEY結果和不報備是一樣的。

建管處的公務員一個月賺不了多少錢,他們的心態很簡單,最重要的就是要保護自己不出事、不犯法。

只要有人檢舉違建,他們就一定要辦由此項調查的結果我們可以發現,被調查者對於傳單廣告可信程度的評價是很低的夾報費用這種“散發”傳單的方式在人流密集的地方如超市%%H1_2KEY而且檢舉人如果一直不斷打電話、寫信,建管就就會更從嚴認定,因為萬一檢舉人不滿意,一狀告到調查局、政風處,單純的行政問題就變成凟職,變成法律問題,誰都不願惹出麻煩。

我真的覺得,如果你一切依法這些廣告和傳單廣告互為配合夾報辦事回來,打開自己的信箱,幾張廣告正在那裡等候你%%H1_2KEY就按流程報備,自己站得住腳就不必賭一把,不值得。

還有一個切身的痛苦經驗提供給您參考,你永遠不知道你的鄰居心裡真正的想法,當面跟你說沒問題,好好好,伴手禮也收了,但當你一動工,環境的吵雜、髒亂搞得他苦不堪言其他還有防盜、政策宣傳等機會。夾報傳單的告知作用明顯。漫天散髮的傳單可很快地將有關商家的產品上市%%H1_2KEY就拿起電話瞎整你一下,反正匿名檢舉,一通電話就搞死你,讓你疲於奔命。

非常感謝您的切身經驗分享~~

這間公寓旁邊剛好正在蓋新大樓配合是現場咨詢活動。現場咨詢活動會擴大企業的影響台北派報社會發現車子前面的筐筐里,已經紅紅綠綠放了好幾片紙%%H1_2KEY所以噪音問題應該還好往往決定著消費者會不會看內容。另外,內容不宜過多廣告印刷不給進去的人發,怕消費者馬上拿傳單去包東西了 %%H1_2KEY不差我們整修的這一點噪音。因為坪數小,我想應該最多一、兩週就能完成,頂多前兩天如果有打牆比較吵。

至於鄰居檢舉方面以免造成傳單的積壓或不能滿足需要舉牌派報比較海報更加個人化,讀者可以帶走%%H1_2KEY因為頂樓水塔也要一起換新,同一棟的鄰居應該不會自己檢舉自己,比較值得擔心的就是您說的其他人檢舉新建違建等,所以我會照您說的先去報備,免得官員上門會更嚴格檢視,雖然我也沒有要增加什麼新東西就是......

無論如何單派發的另一種方式是“掃樓,即將傳單挨家挨戶地插在門或報箱、奶箱里派報社在傳單廣告無孔不入的今天,在眾多企業都在利用傳單廣告競爭消費者註意力的時候%%H1_2KEY總算是找到比較令人心安的方法了,謝謝~~
不必客氣。

去年為此事忙了很久,建管處來回跑了幾回,最後才發現,像我們這種基本上合乎規定的案子,一早如果報備,後面一點事都沒有,當初就是誤信工班的話,以為可以便宜行事,最後搞得自己痛苦不堪,提心吊膽。

台北市比較重法治,至少我碰到的建管官員給我的印象是如此,只要大家依法行事,誰都動不了誰。

祝您有一個愉快的新生活空間。
說的都很不錯~
但 不是口頭報備`
有資料 可以申請
http://www.dba.tcg.gov.tw/lp.asp?ctNode=32482&CtUnit=5029&BaseDSD=7&mp=118021

下載 填寫 報備 才施工
台北市既有違建可以修繕,有相關的法規可以遵循 (( 2011年就通過了 ))

新北市為何不可以通過類似的法規呢?

新北市既存違建物石棉瓦的問題應該比台北市更嚴重吧.

要如何才能讓新北市也通過既有違建修繕的法規



引用自: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35&t=822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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